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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教育工委区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7/10/24  阅读: 77  来源:本站原创   

各直属党组织、各学校党组织、局机关各支部:

为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苏委教〔20174号)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常教委〔201726号)要求,切实将全区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区委教育工委就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纵深持续推进为抓手,带领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教育工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意识,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并将其贯穿到各校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努力构建基层组织更加有力、党员信念更加坚定、干部作风更加优良、政治生态更加清明、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各级责任主体

1.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将全面从严治党与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同谋划、共部署、齐推进。每年初要研究谋划本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并进行任务分解;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内容;直属党组织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区委教育工委汇报1次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要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支持和配合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2.严格履行第一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是本职、是主业的责任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甘当表率、管好自己的同时,还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同时,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自觉接受区委教育工委开展的履责约谈,就区委教育工委在调研中发现本单位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予以解释说明,并提出解决方案。

3.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协助配合第一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的任务,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抓好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加强风险防控,做好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此外,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也同样要自觉接受区委教育工委开展的履责约谈,就分管领域中存在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予以认真答复。

(二)抓好学习教育

1.开展宣传教育。围绕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和相关党内法规等核心内容,认真解读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凝聚共识、营造氛围,进一步引导全体党员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意识,积极响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决策部署,主动协助党组织落实好主体责任要求,切实融入到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要开展好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大力宣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号召全体教师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

2.强化学习培训。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主动向其他基层党组织学习观摩、交流取经,切实提升党建理论水平和从事党务工作的能力。加强对党组织学习活动的策划、指导和组织,办出真正有内涵、有特色、有实效的领导班子集体学习活动和党员学习培训活动,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要明确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准则》《条例》等党纪党规;要创新学习载体,拓展教育渠道;要健全长效机制,固化学习活动。

3.加大廉政警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律教育警示活动,结合实际选取具有针对性的违纪违法案例进行剖析,注重对比宣传,发挥反面典型警示震慑作用,教育引导党员依法履职,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自觉增强规矩和纪律意识。领导干部要自觉开展警示学习活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时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头,处处心存敬畏和戒惧,做到不越雷池、不碰红线。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委、总支、支部等党组织,科学合理建立党小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直属党组织有领导成员或委员需要增补和调整的,及时提请区委教育工委批准。要定期分析本单位党组织建设情况,一旦出现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状态不佳等情况,要自觉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顿。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对流程和内容进行细化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向党员大会报告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带头讨论支部会议议题,带头上好党课。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

3.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大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完善力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完善民主监督程序,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四)树立选人用人导向

1.坚持正确用人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好干部”标准,把“德”作为第一标准,把“廉”作为基本条件,把“绩” 作为重要依据,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在选人用人上不藏私心、不讲关系、不谋私利、不凭个人好恶,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规范提拔任用程序。把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对初始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多个流程不断做出细化和规范,对新交流、提拔、重用的党员干部,进行任前廉洁谈话,对新提拔的党员干部严格试用期管理、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干部选任工作教职工认可、群众满意。

(五)严格干部监督管理

1.建立谈话机制。认真落实谈心谈话、提醒、函询等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班子成员、党员教师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打招呼、扯袖子咬耳朵,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批评教育。区委教育工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和单位负责人每年至少谈心谈话2次。要自觉配合区纪委派驻组开展函询谈话,党组织负责人要亲自把关函询回复情况,督促被约谈人限期整改。

2.健全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密切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巡查、审计工作,通过明查暗访、走访群众、受理举报等形式,对学校领导干部、党员教师执行党纪党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学校领导要带头自觉遵守执行区委教育工委针对节日廉情监督活动提出的要求,并向中层干部、党员教师进行宣传引导,重申强调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意识。

3.推进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常教委〔201625号),畅通信息渠道,广泛收集干部职工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及时研究处理,重点纠正本单位存在的“庸懒散”歪风习气,开展自查自纠,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弹。要自觉开展有偿家教、教育乱收费等专项治理活动,切实防范和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六)强化考核问责力度

1.加强督促检查。区委教育工委将运用明查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学校党组织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督办,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责任倒查。

2. 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对党组织书记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考核制度。考核党组织书记首先看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大“一岗双责”履责情况的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并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考核体系。

3.加大问责通报。加大对学校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实、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现象的惩处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学生家长利益、发生腐败案件和违纪行为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党组织责任、领导责任,实行“一案双查”,绝不姑息。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在全系统通报,真正起到处理一起、警醒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既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肃对待,又要当作本职工作抓牢抓实,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紧紧跟上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切实扛起自身的责任使命,在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出党的领导。

(二)完善制度、创新方法

加强领导和统筹部署,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结合自身实际,抓措施配套、抓重点突破、抓制度完善,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积极开展党建理论研究,以理论创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制度创新、载体创新、实践创新,为党建工作注入生机活力。

(三)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聚精会神抓好党建工作,及时发现和分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积极研究对策、寻找解决办法,在工作中坚持标准从高、要求从严,把每个环节的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区委教育工委将把各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学校领导班子考核,对于落实不力导致问题突出或频发的,严肃追究其党组织和学校领导干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