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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成章初级中学物品采购及使用办法(试行)
为加强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工作,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校长、各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会计、纪检监察员组成。
二、工作程序:
1. 填写采购申请单。
根据教育教学工作或设施设备维护改造需要,各部门填写物品采购单。
(采购单一般提前一周填报完成,以便后勤部门能按时完成采购服务工作)
2. 采购审批。
采购单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由分管副校长提出初步意见,经校长审核同意方能进入采购程序。
3. 后勤采购。
后勤部门根据经校长审核后的采购单进行物品采购。
说明:凡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物品需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进入政府采购流程;
4. 使用管理。
后勤部门采购物品须及时登记入库,再使用登记。
(重要物品办理登记使用手续,每学期/学年办理借还手续)
5. 发票报销
采购物品需提供采购申请(总务处留存)、采购发票、物品清单(多种物品);发票需总务主任、分管校长、校长签字方可报销。(发票需经会计室审核真伪,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说明:其他发票报销一般须个人签字(注明事由)、分管校长证明、总务主任签字、校长签字方可报销)
三、其他事项:
1.物品采购一般根据采购金额大小由校长、校长办公会或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2.对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由学校上一年度向镇管理部门提交采购申请,经同意后才能在下一年度进入采购程序。
武进区成章初级中学
2016年3月
成章初级中学物品采购申请单201603.doc